【投诉处理决定书】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锡新建招决〔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3-06 15:2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投诉人: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被投诉人: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投诉事项:投诉人主张本项目的定标委员会关于 “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3个定标因素的投票,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投诉定标委员会的定标行为,请求撤销已公示的定标结果,重新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案定标。
二、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四、 投诉受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经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认为投诉人投诉情况属实,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其相关请求和主张予以支持。
被投诉人应当自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定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定标,并根据重新定标的结果依法发布中标公示。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或十大正规博彩平台推荐申请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