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范例)申报和评选管理办法》《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评选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1 14:3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4〕1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江苏人居环境奖(范例)申报和评选管理办法》《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评选标准》,经2025年8月25日厅党组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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