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3: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2-00233
- 生成日期
- 2022-10-17
- 公开日期
- 2022-10-17
- 文件编号
- 锡建建市〔2022〕27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2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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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20号)、《关于开展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8号)的要求,现定于2022年10月-11月开展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造价监测系统”) 中注册在无锡并进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分公司,全年检查比例大于90%。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抽查企业及检查准备资料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企业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从业行为、专职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填报情况及抽查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质量。
抽查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范围是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结算)成果文件。若在上述时间内企业无工程结算业务的,则从该企业在省造价监测系统内所有填报的项目中抽取。
三、检查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66号)。
2.相关国家标准。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51095-2015)、《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
3.相关行业标准。如《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
4.本市工程计价相关的制度文件、计价依据等。
四、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用检查组至抽查对象单位开展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专家按统一的检查评分表(见附件)检查评分,并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检查专家及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共同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五、检查要求
(一)在检查范围内抽取企业(2022年5-6月已受检的企业不再进行检查),每个受检企业随机抽取2个咨询项目,并按要求提供检查相关资料。
在无锡市工程造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检查。被通知参加抽调检查的专家所在的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专家按时到位。各专家需要自行携带手提电脑,准备好相关检查依据文件以及相关软件。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总结,列出检查中的问题清单和扣分依据。
(二)所有被检查企业应当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按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及时提供检查需要的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抽查项目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进行答疑。
3.按要求进行检查结果确认。
(三)专家按标准进行评分,检查结果需经检查专家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得分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评的依据。
(五)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精神,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
附件:无锡市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检查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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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