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6号房地产转让公告
时间:2021-05-08 10: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项目编号 |
YDZR2021-5-8 |
||
项目名称 |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6号房地产转让项目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1901.88万元 |
保证金 |
人民币300万元 |
标的物 基本属性 |
标的物名称 |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6号房地产 |
|
坐落地址 |
蠡湖大道2018-6号 |
||
建筑面积 |
2616.06平方米 |
||
规划用途 |
办公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433.4平方米 |
||
权利人 |
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地类(用途) |
科研设计用地 |
||
使用期限 |
至2057年4月21日止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5月8日 |
挂牌终止日期 |
2021年6月3日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中评报字(2020)第130号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采用协议成交方式。 |
||
有关事项揭露 |
1. 该标的物一层为公共区域,可协商利用; 2. 该标的物同时附带18个地下车位使用权(园区内单个地下车位租赁价格为250元/月)。 |
||
意向受让方 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 此次转让不接受联合报名,此次转让为整体转让; 2.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 意向受让方不得经营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政策的行业,不得经营会导致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 4.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信用,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5. 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意向受让方 需提交材料 |
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让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
||
报名须知 |
报名时间 |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3日16时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报名地点 |
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单位 |
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朱先生/13306197796 |
||
踏勘安排 |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并在集中看样日前往现场勘查,标的物按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拒绝接受转让; 踏勘日期:2021年5月26日10:00–11:00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306197796 未在集中踏勘日期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
关于保证金 |
保证金交纳: 即日起接受咨询,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汇入本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收款人名称: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32200062401815003097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无锡扬名支行
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保证金退还:
|
||
最终受让方的 要求及说明 |
|
||
其它说明 |
本公告为本标的物转让的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标的的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
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