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公开】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宜招管投〔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2-20 13:4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宜招管投〔2021〕2号
投诉人: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被投诉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投诉事项: 在竺山圩区域安置房建设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关于竺山圩区域安置房建设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异议答复不服,认为该项目评标办法中企业信用条款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招标文件分数分配严重不合理。
投诉主张:在竺山圩区域安置房建设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评标办法分值设置上,企业信用分应不仅限于宜兴地区,招标文件中各分项的分数占比要与工程量相匹配。
二、 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四、 投诉受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经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调查,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驳回投诉。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