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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公开】江苏全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招管投〔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2-19 13:4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宜招管投〔2021〕1号
 
 
投诉人:江苏全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被投诉人: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投诉事项:在宜兴市五渎路新建工程招标过程中,投诉人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市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要求招标人(被投诉人)对五渎路新建工程重新组织评审。招标人经调查认为无锡市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不需要重新评审。投诉人不服向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投诉主张: 撤销五渎路新建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市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确认江苏全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 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四、 投诉受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经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调查,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驳回投诉。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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