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质监三科监督月报
发布时间:2018-04-03 10:3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8-00106
- 生成日期
- 2018-04-03
- 公开日期
- 2018-04-03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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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18年3月质监三科监督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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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
2018年3月,质监三科继续开展混凝土企业质量巡查,本月对15家砼企业开展监督抽查,监督封样出厂砼试件44组,旁站试压4组出
厂砼试件,抽检胶凝11份。
材料登记:墙体材料登记2组。
实体抽测:结构构件实体回弹抽测1次。
不合格报告分配:不合格信息分配33次。
参加市建设局建筑企业综合考核,检查25个项目。
二、主要问题:
1、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3月5日对无锡华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
抽查2018年3月5日XDG-2011-27号地块1#桩基C35砼,设计水泥用量每方280kg,矿粉80kg,粉煤灰40kg,实际水泥用量每方280kg,矿粉74.3kg,粉煤灰30kg,粉煤灰计量误差-25.6%,矿粉-7.1%,计量误差符合《预拌混凝土》GB14902-2012第7.3.3条要求。
2、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3月6日对无锡江达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
企业过年放假期间,相关砼试件检测、养护等质量控制工作缺位,部分到期砼试件未按规范要求龄期开展检测,砼养护室采取断电措施,导致2月9日至3月4日期间养护室温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出厂砼试件强度出现严重偏差。检查旁站试压3组27d出厂砼试件,其中2月7日编号115的C35尚锦城DE地库地下室墙柱试件强度试压值28.6MPa,未达到设计要求,不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第7.3.1条规定。
3、无锡市质监站2018年3月8日抽测XDG-2012-90号地块A地块一期G03及门卫15剪力墙20/B~F轴部位砼构件实体强度,抽检结果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
三、问题处理
1、约谈无锡华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签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查找原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事后,经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粉煤灰灰和矿粉配料秤由于过年放假,停止生产时间较长,质监站抽检当日为第一天生产,存在结块和冲量,企业目前已整改完毕,并附重新校秤后的计量误差,目前恢复到正常误差范围。
2、约谈无锡江达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发整改通知单。经询问,企业养护室电线线路未与厂区办公线路分开,过年期间企业放假,全厂断电,导致养护室同时断电,养护室温湿度控制设备未启动,温湿度异常,部分试件强度出现偏差。企业已按监管要求,对标养室线路重新改造,避免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3、针对XDG-2012-90号地块A地块一期G03及门卫项目抽测情况,已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书,并通知相关质监科室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