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组织召开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7-03-02 10:1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7-00098
- 生成日期
- 2017-03-02
- 公开日期
- 2017-03-02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2月27日下午,市政府在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多功能厅,组织召开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农委、审计局、环保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民防局、气象局及市公建中心、文旅集...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月27日下午,市政府在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多功能厅,组织召开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农委、审计局、环保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民防局、气象局及市公建中心、文旅集团、市政集团、城发集团、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区政府参加了会议。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16年度市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及2017年度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讨论稿),与会单位就《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梁溪区、新吴区、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并做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交流发言。
朱爱勋副市长在听取汇报和讨论后,对下一步的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各部门、地区必须要以海绵城市建设为重要抓手,着力推进城市建设模式转型,实现城市的自我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市宜居质量和水平;二要明确目标。初步排定的6个试点区域,5大类重点工程要抓紧细化落实,也好加大投入,克服困难,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提高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平;三要落实责任。各建设单位是海绵城市建设责任主体,市海绵办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监管推进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定期检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