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16:0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办、政府办转发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实施方案》(锡委办电发〔2016〕24号)的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的有关倡议通知如下:
一、倡议处级以上领导(含处级)捐300元以上,科级(含科级)捐200元以上,科员和附属编制工人捐100元以上。实际捐赠不论多少,都坚持自愿原则。
二、局机关以处室为单位收集后,将钱款和捐赠明细表交局综计处胡辉群汇总。
三、局属各单位请自行与市慈善总会联系捐赠事宜,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捐赠明细表报局工会。市慈善总会办公地点:惠钱路6号;传真:0150-83090263;电话:0510-82820143、83090260。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钱路支行,捐赠帐号:1103023229200019872。
四、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于12月10前完成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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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