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共有权证为我母亲和父亲。现我已结婚,想把我妻子也设为共有人。请问需要准备哪些必要资料,办理哪些必要手续,费用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5-07-25 17:3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若为你婚前购置的房产,要增加你妻子为共有人的,需你父母、你、你妻子等申请人一起至房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带好下列材料: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夫妻双方至房产登记机构书写房产归属的约定或提交经公证的房产归属约定、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住宅办证所需主要费用:登记费80元/套、工本费10元/证、权证配图20元/证(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转移部分)、权证印花税5元/证。
联系单位: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办公地址:无锡市复兴路108号
联系电话:8271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