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庄北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柏庄北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2015-01-21 0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5-00345
- 生成日期
- 2015-01-21
- 公开日期
- 2015-01-2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建设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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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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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庄北路
柏庄北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014年12月12日,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警支队、市残联、崇安区城管局、锡山区城管局、锡山区交警大队、市城建档案馆对柏庄北路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柏庄北路(新明路—北中路)工程全长1215米,道路宽度为24米,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该工程由市住房保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设计单位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无锡市新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无锡市第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会议认为该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手续齐全。竣工文件基本完整;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同步落实了柏庄北路(新明路—北中路路)工程管养责任单位:
1、新明路——九新桥北侧伸缩缝(含九新桥)段道路、桥梁、雨水设施、环卫保洁、路政管理、照明设施和一般交通设施由锡山区城管局负责接管养护;
2、九新桥北侧伸缩缝—北中路(含桐华桥西侧桥栏杆段)段道路、桥梁、雨水设施、环卫保洁和路政管理由崇安区城管局负责接管养护;
3、九新桥北侧伸缩缝—北中路(含桐华桥西侧桥栏杆段)段的照明设施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接管养护;
4、九新桥北侧伸缩缝—北中路(含桐华桥西侧桥栏杆段)段的一般交通设施由市交警支队负责接管养护;
5、全线的智能化交通设施验收合格后由市交警支队负责接管养护;
6、全线的绿化交工验收合格后,由绿化施工单位负责一年养护期,养护期满后组织绿化竣工验收,并按照道路管辖区段由锡山区城管局、崇安区城管局接管养护。
会议要求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会同有关管理单位及时清理九新桥洞下崇安区管辖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在桥下道路未建成使用前做好封闭围档,崇安区城管局要加强桥洞下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严禁桥洞被占用,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2、在锡山城管局与崇安城管局管理养护交界处设置分界牌;
3、增设工程永久性责任标牌;
4、做好配合道路实施的各类管线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落实好各类管线的管理责任部门,确保管线设施完好。
会议要求各相关参建单位在抓紧完成竣工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整改完成后与接管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同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存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