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市2014年度综合大检查和建筑领域信用体系考核的通知
锡建工函【2014】20号
发布时间:2014-12-08 0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4-01287
- 生成日期
- 2014-12-08
- 公开日期
- 2014-12-0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建设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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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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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锡市2014年度综合大检查和
建筑领域信用体系考核的通知
锡建工函【2014】20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12月4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今冬明春建筑领域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推动无锡市建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无锡市2014年度综合大检查和建筑领域信用体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落实质量治理两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确保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建设工作到位。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全市所有的在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质量、安全行为及现场履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
三、检查时间和工作安排:自发文之日至12月10日,建设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12月10日起,由市区检查组对城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的项目全覆盖检查工作,由各辖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同时对辖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的项目全覆盖检查工作, 12月20日起,市建设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辖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每地区不少于3项,至少有一项为住宅工程)。检查所需工作保障车辆和专家经费由市建设局根据各辖区上报计划统筹安排。
四、检查方式:市建设局和各辖市(县)、区建设局应当按照(苏建建管(2013)66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作要求组成覆盖质量、安全、市场和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实体和行为的综合检查组,具体检查方式参照附件3《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市场综合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执行,对项目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
五、工作要求
1.各被检查单位可在市建设局网站(/)下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市场综合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对照相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检查。
2.市及辖市(县)、区各建设管理部门应当精心组织检查工作,落实检查人员,明确检查流程,制定检查方案,确保综合大检查工作的实效。各检查组要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工作,对检查项目各方主体提前半天告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和执法意见书。
3.各检查组的检查记录,包括扣分、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应在检查组组长确认后根据662号文的考核规则及时录入“无锡市数字建设信用考评系统”。
4.12月25日前,各检查工作组将本组、本地区的检查情况书面报送至市建设局工程建设处。
无锡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