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贤河湿地四期工程通过交工验收
尚贤河湿地四期工程通过交工验收
发布时间:2013-11-01 0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3-02098
- 生成日期
- 2013-11-01
- 公开日期
- 2013-11-0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建设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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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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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农业委员会、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纪委派驻太湖新城纪检组;滨湖区城管局;太湖城管委会城管部门;市市政质监站、绿化质监中心等单位对尚贤河湿地四期工程进行了交工验收。该工程位于太湖新城,北起清源路,南至具区路,东临尚贤东路,西靠丰润道,工程总面积约35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湿地修复、景观绿化、栈道桥梁、园路铺装、停车场、配套设施等。
尚贤河湿地四期工程建设单位为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代建单位为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苏州新城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南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西兴园林有限公司,无锡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监单位为市绿化质监中心,市市政质监站。
会议认为尚贤河湿地四期工程,符合土地利用和规划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通过全体建设者的努力,有效地美化、绿化了景观环境,提升了城市文化形象,改善了新城生态环境,为市民提供了娱乐、休闲场所。建设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实行招标,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理。交工文件基本完整,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交工验收。
结合工程实际,会议要求参建单位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单位的执行报告需补充说明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及甩项验收等情况;
施工单位的执行报告应补充说明工程变更及预验收中要求整改内容落实等情况;
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桥梁、园路名称、限载、限高等标志标牌等需设置到位;
水域中大面积的水生植物应抓紧清理。
建设单位应继续完善工程建设手续,条件成熟,组织工程竣工总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