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锡财综〔2013〕8号
发布时间:2013-04-20 0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3-02042
- 发文日期
- 2013-04-20
- 公开日期
- 2013-04-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规划,城市,基金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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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文件
锡财综〔2013〕8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13〕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本通知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及时足额征收政府性基金,对超规定标准和扩大范围征收政府性基金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二、本通知发布后,无锡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锡财综〔2012〕3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9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
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3〕34号,见附件2)规定,我们重新编制了《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见附件1),并公布全省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中公布的2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江苏省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其收入归属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4项),另一类是收入归属中央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0项)。所公布2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各级、各部门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本通知发布后,凡未列入《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和《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作为取消项目处理,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当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对于本通知发布后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统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财综[2013]34号文件和本通知的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对超过规定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低,对扩大范围的行为要予以纠正。
三、本通知发布以后,《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11〕号88号)同时废止。
附件:1.201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2.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3年4月3日